前首相纳吉和一马发展公司(1MDB)总裁阿鲁甘达今日双双控上法庭,两人被控窜改一马公司稽查报告,两人都否认有罪,法庭较後准许纳吉和阿鲁甘达以RM500,000保外候审。
法庭原本定保释金为100万令吉,不过遭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抗议,法官阿祖拉较後同意减半。
纳吉是在二零零九年反贪会法令第二十三(一)条文下被控,根据同一法令第廿四(一)条文,一旦罪成,纳吉将面对坐牢最高二十年,以及罚款受贿款项的五倍或一万令吉,视何者为高。
控状指纳吉受贿,在二零一六年二月廿二日至廿六日之间,於布城首相署滥用首相职权,下令窜改总稽查司署的一马公吾稽查报,以掩饰一马公司的纪律,民事或刑事罪。
阿鲁甘达则在二零零九年反贪会法令第二十八(一)(C)条文下被控,并跟同一法令第二十三(一)及第廿四(一)同读。一旦罪成,他将面对最高坐牢二十年,或罚款受贿款项的五倍或一万令吉,视何者为高。
阿鲁甘达也获准以五十万令吉保外候审,他须交出护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