纳吉所有7条罪罪成

吉隆坡高庭裁决,纳吉在4200万令吉SRC案的七项控罪全部罪成。

法官纳兹兰说,辨方无法提出合理怀疑来证明纳吉清白。

“基于此,我裁定被告所有7条罪成立。”

这7条罪是:1项滥权罪、3项刑事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