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诉庭三项一致裁决:撤销郑金声藐视法庭罪丶解除对陈美玉的禁令,驳回每月赡养费申请
上诉庭周二针对速柏玛(SUPERMX,7106)创办人拿督斯里郑金声(Datuk Seri Stanley Thai)与妻子拿汀斯里陈美玉(Datin Seri Cheryl Tan Bee Geok)之间持续进行的婚姻纠纷,作出3项一致裁决。

上诉庭撤销郑金声因被指未披露资产而面对的藐视法庭定罪及6万令吉罚款;同时解除一项禁令,让陈美玉可以继续向速柏玛控股私人有限公司(Supermax Holdings Sdn Bhd)提出清盘申请,并可以动用自己的资产。
不过,由3名法官组成的上诉庭,也驳回陈美玉要求每月获得临时赡养费的上诉。
陈美玉此前因不再担任速柏玛集团相关职位,原本每月130万令吉的薪酬于2024年8月停止,因此申请每月300万令吉的生活费。
上述3项裁决是在长达约6小时的马拉松式庭审后作出,由拿督阿末卡马尔莫哈末沙希德(Datuk Ahmad Kamal Md Shahid)领导的上诉庭审理。另外两名法官为拿督沙赫纳兹苏莱曼(Datuk Dr Shahnaz Sulaiman)及拿督阿末沙希尔莫哈末沙烈(Datuk Ahmad Shahrir Mohd Salleh)。
这些裁决推翻或修改了前高庭(家事法庭)司法专员拿汀埃芙罗尔玛丽埃特彼得斯(Datin Evrol Mariette Peters)自2024年以来作出的数项裁决。埃芙罗尔玛丽埃特目前已升任上诉庭法官。
郑金声周二全程出庭,但陈美玉没有现身。
郑金声与陈美玉目前分别提出离婚及司法分居诉讼,两宗案件仍在审理中。双方争议的核心,是婚姻资产如何分配。
陈美玉要求双方平均分配婚姻资产,包括两人持有的速柏玛控股股权;郑金声则认为,资产应以70:30的比例分配。
目前,郑金声持有速柏玛控股57.5%股权,陈美玉则持有42.5%。
速柏玛控股持有上市公司速柏玛40.3%股权,这意味着郑金声通过速柏玛控股实际持有速柏玛约23.2%权益,而陈美玉则拥有约17.1%。
截至周二闭市,速柏玛股价报39仙,以此计算,公司市值约12亿7000万令吉。
撤销郑金声藐视法庭定罪
上诉庭撤销家事法庭此前对郑金声作出的藐视法庭裁决及6万令吉罚款,同时也驳回陈美玉要求加重丈夫刑罚的交叉上诉。
阿末沙希尔在判词中指出,高庭此前要求郑金声披露资产,以确定双方共同拥有的婚姻资产,但有关命令存在含糊之处。
法庭认为,原有命令并没有明确要求郑金声披露银行户头余额,也没有具体说明其公积金(EPF)户头。
此外,法庭认为,要求郑金声在2022年4月完成全面资产披露的生效日期也没有清楚界定,因此“在命令后的14天内”这一表述并不足够明确。
阿末沙希尔指出,郑金声实际上已经按照户头号码披露了自己所持有的所有银行账户,以及在双方分居日期时所拥有的股票及产业。
至于公积金户头,郑金声最初没有披露,是因为他不确定该户头内的资产是否属于婚姻资产。不过,法官指出,他后来基于善意,在正式藐视法庭聆讯前已经补充披露有关户头。
法官表示,由于藐视法庭涉及刑罚性质,因此有关指控必须达到“排除合理怀疑”的举证标准。
因此,当一项法庭命令存在不同解释空间时,被指藐视法庭的一方应获得疑点利益。
上诉庭因此批准郑金声的上诉,并下令陈美玉支付3万令吉堂费。
解除禁止陈美玉提出清盘申请的禁令
在另一项对陈美玉有利的裁决中,上诉庭解除此前禁止她动用个人资产,以及禁止她针对速柏玛控股及其两家子公司提出清盘申请的禁令。
沙赫纳兹在判词中指出,家事法庭法官援引《特定济助法令》(Specific Relief Act)第50及51条,限制陈美玉提出清盘申请,是错误的。
她指出,清盘程序属于吉隆坡高庭商业组的司法管辖范围,家事法庭不能通过有关禁令绕过商业法庭的管辖权。
法官也指出,在没有给予陈美玉充分陈述机会的情况下限制她动用自己的资产,违反了自然公正原则。
因此,上诉庭批准陈美玉的上诉,并下令郑金声支付3万令吉堂费。
不过,陈美玉针对速柏玛控股的清盘申请目前仍在商业法庭待审,须等待双方婚姻资产纠纷获得解决。
陈美玉临时赡养费申请被驳回
与此同时,上诉庭维持家事法庭此前拒绝陈美玉临时赡养费申请的裁决。
陈美玉要求郑金声每月支付300万令吉生活费,此前她在速柏玛担任相关职位时,每月可获得130万令吉薪酬,但有关薪酬已于2024年8月停止。
阿末卡马尔在判词中指出,根据法律要求,陈美玉必须提供生活开销的收据或详细项目清单,以证明她需要郑金声提供赡养费。
不过,法庭认为,她并未提供足够的收据或详细开支资料。
法庭同时指出,有无争议的证据显示,陈美玉个人资产达4749万令吉,并拥有可观的公积金储蓄。
此外,她在2022年至2023年期间购入4项产业,并于2024年7月将287万令吉存入定期存款。
因此,上诉庭驳回她的临时赡养费上诉,并下令她支付3万令吉堂费。

郑金声的代表律师包括P·甘纳纳坦(P Gananathan)丶Chris Chin Shang Yoon丶Tan Han Ruii及Karamveer Singh。
陈美玉的代表律师则包括Frederic Kong丶Avinash Kamalanathan丶Jessica Leong及Ng Soo Peng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