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相办公署今日表示,南北大道(PLUS)收费期限延长20年,即由2038年延长至2058年,过路费不得调涨。
首相署今日发表文告说,政府将由2020年2月1日起,调低私家车过路费18%。
首相署也证实,国库控股和公积金局将维持南北大道公司股东身份。
文告指出,延长南北大道收费期限20年,是要确保南北大道可以自费维修和管理大道,不必依赖政府资金。
「过路费调低需获得南北大道股东批准,政府无需对此赔偿南北大道股东。」
「今後政府无需承担赔偿的责任,这使政府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内,省下420亿令吉,南北大道公司将继续拥有南北大道资产,以及公司的债务。」
「政府决定不卖南北大道股权,是经过一整年研究,并参考工程,财政部,经济事务部的意见,政府在考虑多重选项後,依据人民利益作出最好的决定。」
「政府有信心,这项决定对人民最有利,确保南北大道良好经营情况下,政府省下的420亿令吉,可以用在更多对人民有利的政策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