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庭驳回纳吉三项技术上诉 SRC失信案纳吉赢一项申请

前首相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案目前仍纠缠在技术问题,纳吉通过律师继续出招,施展拖字诀,纳吉共针对四项技术问题提出上诉,上诉庭今日一举驳回纳吉3项上诉 ,只允准一项上诉申请。

纳吉总共提出4项上诉申请。唯一获准的上诉是,要求总检察署出示外聘主控官苏莱曼(Sulaiman Abdullah)委任状的申请。

法庭要求总检察署必须在3天内,向纳吉这方出示苏莱曼的委任状。

上诉庭三司以扎巴利亚(Zabariah Mohd Yusof)为首,另两名法官是刘美兰与罗扎利亚(Rhodzariah Bujang)。他们表示,三司的裁决一致。

他们驳回的另三项上诉申请是:禁止公众讨论审讯的封口令;要求获得控方的文件;以及反对高庭法官纳兹(Mohd Nazlan Mohd Ghazali)允准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的申请,把此案从地庭转到高庭审理。

在上诉庭驳回三项申请后,纳吉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(Shafee Abdullah)告诉法庭,辩方将在联邦法院申请上诉。

纳吉去年7月4日被控3项SRC资金失信控状及一项滥权控状,涉嫌款项为4200万令吉。去年8月8日,他又被控3项涉嫌相同款项的洗黑钱控状。

SRC案原本将在今年2月开审,但纳吉律师团队接二连三挑起程序问题,以致此案迄今还未开审。

3月18日,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向上诉庭表示,前首相纳吉正施展各式各样策略,以拖延所涉及的刑事案审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