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马竞争委员会(MYCC)向GRAB控股集团开刀,重罚8677万令吉,GRAB集团今日喊冤,表示其营业模式完全符合二零一零年竞争法令的条文。
GRAB表示对大马竞争委员会开罚单感到吃惊,并交由法律顾问评估MYCC的处罚行动。
GRAB指出,它将在十一月廿七日提出上诉。
大马竞争委员会今早宣布,GRAB在交通媒体广告市场有滥用行为,因此建议重罚该公司8677万令吉,以及每日1万5000令吉罚款。
竞委会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,宣布对电子召车公司Grab的拟议决定。
同时,路透社报道,竞委会裁定,获得日本软银集团(Softbank Group)大力支持的Grab,滥用其在本地市场的主导地位,阻止司机为竞争对手宣传和提供广告服务。